二級與三級防制區新增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達一定規模者,其設置許可證申請須經模式模擬證明其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污染源所在地之防制區及空氣品質同受影響之鄰近防制區污染物容許增量限值。前述模式模擬相關內容須於設置許可證申請審查過程中進行妥適之審查,由地方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及申請文件所載內容資訊,提出正確詳實之審查意見及結果。
本部依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公告事項三,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需進行高斯類擴散模式模擬濃度增量者,應使用 AERMOD 模式。為使各縣市環保局人員掌握審查以 AERMOD 模式模擬之固定污染源申請案件之要點及相關之模式技術內容,特訂於今(112)年八月舉辦「固定污染源模式模擬技術審查研習會」,由本部「維護空氣品質模式支援中心暨臺灣空氣污染貢獻源分析」計畫執行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
本次研習除介紹固定污染源許可審查及模式模擬相關法規之外,並將就固定源模式模擬資料上傳及完整性審查、模擬申請資料表與許可申請文件實質內容確認、以及用於容許增量限值模擬之 AERMOD 模式使用規範等與設置許可證申請審查之實質內容高度相關的主題進行詳細說明,尤其著重於利用 112 年起公告的 AERMOD 模式模擬案件之審查重點。期能以前述研習內容讓參與者對於固定污染源模式模擬案件的文件完整性、許可證申請文件、模擬申請資料表、模式輸入檔三者間之符合情形審查、模擬輸入資料是否符合模式模擬規範等內容有初步的掌握,並期待收集各方相關意見,以利持續精進相關審查業務。本次研習會相關之 AERMOD 模式相關技術資料(如模式程式檔案、使用規範、模擬申請資料表、模式操作手冊及、技術手冊等)均已公告於模式支援中心網站(公告模式:AERMOD) 網頁
固定污染源許可及模式模擬業務之許可審核機關承辦人與委辦計畫成員。
與會人員報到
長官致詞
休息及自由討論
綜合討論
散會